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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磐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磐安广电 2024-01-19

2022年磐安县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磐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县委办〔2009〕51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2022年机关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计划招聘事业工作人员61名。

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范围和对象、条件,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均采取网络方式进行。


1. 注册及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9时—2022年11月6日9时。网址:http://zk.sun-hrm.com/index.php/reg/outtime/?EXAMID=2153(人事考试服务平台)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2.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1月1日9时—2022年11月7日9时。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有关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具体问题,请直接向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报考人员可以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9时—2022年11月6日9时)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 缴费确认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11月1日9时—2022年11月8日9时。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在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上缴费,缴纳考务费10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4.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11月14日9时—2022年11月19日17时。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5. 笔试安排笔试时间:初定2022年11月19日,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和内容:1.普通岗位: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申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考试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申论》主要考查应试人员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2.计算机人员岗位(地方志编纂室、大数据发展中心、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计算机专业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的考试内容与普通岗位相同;《计算机专业知识》主要考查计算机基础、数据库技术、网络技术和计算机软件设计等内容。 
3.工程技术人员岗位(建设工程安监站、农业综合开发中心、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指导站、工业园区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中医院、新城开发建设中心、乡镇(街道)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工程建设管理专业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的考试内容与普通岗位相同;《工程建设管理专业知识》主要考查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程规划和安全生产等内容。
每个科目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分别按照普通岗位、计算机人员岗位、工程技术人员岗位参加考试人员笔试平均成绩85%的标准划定(保留两位小数)。
6. 资格复审和面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最后一个名额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招聘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开始前,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可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开始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携带面试登记表(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退役军人应提供退伍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7. 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普通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专业知识测试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30%+专业知识测试×70%)×60%+面试成绩×40%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同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1.5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
体检工作由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8. 公示、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聘用单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首聘服务期5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不能在2022年12月2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须在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完成,招聘岗位人员聘用审批文件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磐安县委组织部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5日



完整公告信息,可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获取



编辑|楼佳璐

初审|陈圆

终审|曹国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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